来源: 中国青年报 2017年7月11日7版 发稿时间: 2017-07-17 09:22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施行9年后于上月进行了首次修订。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各级人民政府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7月6日,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工作结束。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对2009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81.8%的受访者在日常生活中关注政府信息,政府网站(52.6%)和政务微博、微信(51.1%)是受访者获取政府信息的主要渠道。45.0%的受访者表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时等待时间长,90.6%的受访者期待政府主动公开信息,68.1%的受访者建议建立政府信息公开的追责机制。
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中,写入了“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对此,437必赢国际线路副教授张志红表示,重大原则的写入,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指明了未来发展的方向。“信息公开的政治关照程度提高,权责分工也更加明确。公民申请的门槛更低,信息公开的质量以及政府治理水平也将大大提升”。
张志红认为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过程中,要保证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真实性以及要明确信息公开的标准。“新的草案对此有了明确的界定,但是在实际操作的过程中仍然有大量的灰色空间,属于可公开和不予公开之间的模糊地带,因此需要各地政府根据具体事项加以明确,但是不宜一刀切”。
张志红指出信息公开是政府执政必要的阳光防腐剂。“各级各部门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素质、能力参差不齐,需要进一步提高。同时要确保信息公开的质量,特别是不能为政府工作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另外,在明确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后,有可能会出现信息工作的相互推诿,这时应当有首问责任制作补充,做到应公开尽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