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学者共话张彭春人权思想
——南开大学举办张彭春人权思想研讨会暨
《张彭春文集·人权卷》首发式
在《世界人权宣言》发布75周年之际,为纪念《世界人权宣言》重要起草人张彭春先生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所作出的重要历史贡献,促进对中国人权思想发展的深入研究,12月8日,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与张伯苓研究会联合主办、437必赢国际线路和法学院共同协办的“张彭春人权思想研讨会暨《张彭春文集·人权卷》首发式”在南开大学津南校区举行,天津市社科联合会主席、南开大学原党委书记、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原主任薛进文,张伯苓研究会顾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元龙,南开大学党委副书记梁琪出席并致辞。
张彭春(1892年-1957年)是我国知名的教育家和外交家,1946年作为中国正式代表参加联合国大会第一届会议,被任命为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常任代表,提出了创立“世界卫生组织”的建议案。1947年在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当选人权委员会副主席,随后担任《国际人权法案》起草委员会副主席,直接参与和领导《世界人权宣言》(以下简称《宣言》)的起草工作,为世界人权事业的发展作出了卓越贡献。
(张彭春人权思想研讨会暨《张彭春文集·人权卷》首发式)
(天津市社科联合会主席、南开大学原党委书记、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原主任薛进文致辞)
薛进文主席介绍了《张彭春文集·人权卷》的基本概况。他指出,文集为研究张彭春人权思想提供了完整详实的历史文献资料,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文集汇集了张彭春在起草《世界人权宣言》中提出的许多富有启发性的观点和主张,这些理念与当今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谋而合,对全球人权治理变革仍具有重要启发和参考意义。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将张彭春研究作为重要的特色研究方向,积极推动对张彭春人权思想和贡献的关注和研究。他认为,通过开展对张彭春人权思想的研究,能够更坚定对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自信,为世界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力量。
(张伯苓研究会顾问、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张元龙致辞)
张元龙先生对《张彭春文集·人权卷》的顺利出版表示祝贺,对参与出版的各位专家表示感谢。他表示,《世界人权宣言》是全人类对人的权利的基本共识,张彭春先生为宣言注入了极有价值的中国智慧。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世界人权事业,强调和平、发展、公正、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实现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追求;人人充分享有人权,是人类社会的伟大梦想;而发展人权是人类社会的共同事业。希望与会专家通过研讨,可以提出更新的人权理念以及保障人权的切实可行的方法。
(南开大学党委副书记梁琪致辞)
梁琪指出,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秉承张彭春先生的精神,在人权研究、教育、培训、咨政和国际交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成为教育部和中宣部首批建立的国家人权教育与培训基地。中心积极开展国际人权交流,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届会期间举办边会并在各种会议上表达主张,参与中美人权对话和与人权高专的对话,与各国人权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交流,并设立“张彭春人权论坛”邀请国内外人权专家来校进行人权讲座。希望各位专家在本次研讨会形成高水平的研究成果,为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的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张彭春文集·人权卷》首发式)
在首发式上,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教授介绍了《张彭春文集·人权卷》的内容和出版情况。该文集由南开大学出版社出版,是《张彭春文集》中的重要一卷。它根据联合国会议记录,系统搜集整理了张彭春1946-1950年期间在联合国大会、第三委员会、经济及社会理事会、人权委员会、人权宣言起草委员会会议上就《宣言》和国际人权公约起草工作所作的一系列发言史料,经过认真校译编纂成册,为了解和研究张彭春人权思想提供了完整翔实的历史文献资料。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教授主持研讨会第一单元)
在研讨会上,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研究员孙世彦和研究员赵建文、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教授刘志强、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平华、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秀梅、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孟庆涛教授、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教授茹宁、中国公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化国宇、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教授刘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助理教授党和苹等专家发表了主旨演讲。专家普遍认为,张彭春先生在《宣言》起草过程中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精华融入宣言文本,以求同存异的精神化解宣言起草过程中的各种分歧和冲突,并提出了一系列对当代全球人权治理仍然具有重要启发意义的观点和主张,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历史贡献。
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南开大学、广州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天津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西北大学、广东工业大学、香港中文大学、张伯苓研究会等高校院所的50余位人权专家学者,围绕张彭春在《宣言》起草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做出的贡献相继发言,并就一些问题开展了深入的讨论。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赵建文研究员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赵建文研究员就张彭春人权哲学思想的主要内容及其现实意义进行了发言。他认为,在认识论意义上,张彭春正确处理了人权普遍性与特殊性或一般性与具体性的关系,对《宣言》通过之后的国际人权事业的健康发展有重要指导意义;其在联合国讲坛上自始至终自觉地弘扬中华文化传统思想,为中华文化自信、自觉、自强树立了楷模。张彭春的价值观与全人类的共同价值相通;采用“仁”的概念,张彭春成功地引导《宣言》在西方个人主义和苏联集体主义之间寻找平衡,既吸收了双方的核心元素又防止偏向两种极端的任何一方。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志强教授发言)
广州大学人权研究院刘志强教授从“如何讲好中国人权故事”“一个问题”导入对张彭春实践人权观的规范性思考,对还原主义、人物研究、教育学者、话剧艺术四种现有研究方法和角度进行了梳理总结,肯定了现有研究方法对全面了解张彭春其人、其事、其功的意义,有助于从不同侧面观察到张彭春人权思想的渊源、脉络和发展,但也存在整体性缺乏、理论性缺失等不足。他认为,张彭春的人权观是综合性、复杂性问题,需要交叉学科和多元视角的研究和理论阐释。可运用布尔迪厄“实践理论”和穆勒“规范理论”,从实践和规范“两条进路”对张彭春人权思想进行观察、解释和推论,重构习性、资本、场域“三项要素”,搭建涵盖习性与认知规范、实践与规范认知、资本与规范纲要、场域与规范区域“四重关联”的“实践—规范”互动模型,实现中国人权故事从特殊性向普遍性、抽象普遍性向具体普遍性的转化,从而形成一个相对立体、融汇贯通的研究成果,重塑当代中国人权观的规范性。
(中国政法大学孙平华教授发言)
中国政法大学孙平华教授详细阐述了张彭春多元主义人权思想。他提出,张彭春的多元主义哲学人权思想包含八方面内容,分别是:坚持以人为本,弘扬人文主义精神;推崇中华传统文化,崇尚中华文明智慧;秉持儒家哲学思想,摒弃西方中心主义;借助良心制约理性,立足自由平等原则;主张人权的普遍性,尊重多元主义;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重视实现集体人权;坚持实用主义哲学,注重经社文权利;倡导实施人权教育,力促国家人权保障。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孙世彦研究员进行主旨发言并主持研讨会第二单元)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孙世彦研究员基于文献和史料的分析探讨了张彭春对《世界人权宣言》的贡献。他指出,部分欧美学者研究以及英文资料显示,张彭春与罗斯福夫人、马立克和卡森作为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的“四个主要成员”被认为是居于《宣言》制定过程中的核心,“是委员会以及《宣言》起草和通过过程中的巨人”。最近10年,开始出现专门研究张彭春与《世界人权宣言》的外国学者:他们既对张彭春的贡献予以了高度肯定和评价,也提出了许多值得思考的认识和观点。张彭春通过频繁提及东方哲学的智慧,孜孜不倦地扩大西方国家代表的视野,提出了很多建设性的建议。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孟庆涛教授发言)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副院长孟庆涛教授从人权的公度性、跨语境的实践角度切入,分析张彭春对《世界人权宣言》订立的贡献,对照参考西方关于人的6种关系设定模板,通过人权的哲学基础——十八世纪人性本善观点——伦理人设定的论证逻辑,阐释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政府和个人的关系等问题。
(西北大学法学院王秀梅教授发言)
西北大学法学院王秀梅教授就《世界人权宣言》中“良心”之内涵及意义进行了发言。她指出,张彭春提议将中国文化中的“仁”写入《宣言》,经协商,与其含义最接近的conscience(“良心”)规定在《宣言》第一条,确保了《宣言》的文化多元性,同时也确保了其草根性和世俗性。“良心”是所有赞同宣言的国家的最大公约数。“良心”与“道德”“良知”等概念有着密切的联系,是衡量事物的最终标准之一,是法律和制度的矫正器。“良心”写入《宣言》,暗合了惨不堪言的两次世界大战后人类的反思和自然法的复兴。良心是人权的基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化国宇副教授发言)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化国宇副教授介绍了张彭春、罗斯福夫人、马立克、卡森、汉弗莱等人对《宣言》内容所做的贡献。他指出,在前四位关键人物的主导下,联合国人权委员会和第三委员会关于《宣言》条款的辩论没有被国际政治和政府意志所主导,最终文件得以通过。此后包括联合国在内的全球性和区域性的人权条约和人权机制,都建立在这一文本的基本框架和道德权威之上。化国宇副教授认为,所有国家应当为《宣言》所确立的基本原则寻找符合自身文明的解释,使其在不同的文化中建立起各自的理论结构,进而使各条款能够在全世界通过丰富多彩的合法方式被赋予生命。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党和苹助理教授发言)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人文社科学院党和苹助理教授就张彭春与中国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有效路径进行了发言。她说,张先生明确认识到西方对人权规则的理解和理念是区域性的,并向国际人权规则输入了中国概念和理论,用conscience与理性并列,提出人的基本构成的二元论。其构建的conscience一词中,精心挑选了中国儒家文化的关键词良心,深受儒家核心理念“仁”的影响。张先生作为非西方文化的代表,为中国方案的合法性背书,从而增强了国际人权规则的普遍性,其参与国际法制定的工作模式,值得今天身处变动的国际秩序和国际规则的我们不断重温。
(西北大学法学院王秀梅教授主持研讨会第三单元)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茹宁教授发言)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茹宁教授基于张彭春向《世界人权宣言》引入“仁”的贡献,以“良心”“家庭”“兄弟精神”为切入,探析了仁爱观对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权建设的价值。她认为,“良心”可从“仁者,人也”“仁者,爱人”“仁者,以天地万物为一体”三个方面来解读。“仁”就是共同体意识:根植于人性;在家庭中孕育;在共同体中践行。仁爱共同体是贯彻了共同体意识的有机团结的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就是仁爱共同体在全球一体化新时代背景下的创造性发展与应用,是由人类共同体意识也即“仁”贯彻始终的“有机团结”的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权与儒家仁爱伦理有非常重要的关系:同类意识(良心)是人类人权的产生依据,团结权利是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权建设的核心内容。人类命运共同体人权建设应遵循公正合理、开放包容、洁净美丽的价值原则,儒学仁爱伦理可为这些价值原则提供智识之源。
(张伯苓研究会理事长张鉴厵先生发言)
张伯苓研究会理事长张鉴厵先生从人权宣言草案的演化来理解张彭春人权思想,详细阐述了张彭春先生在《宣言》条款修改中屡次提出公务员考试的建议及原因,认为民主才是实现机会均等的考试制度与《宣言》当中政治权利的接点所在,“自由竞争考试”应该被视为通向真正自由民主的途径之一。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刘明副教授发言)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刘明副教授从人权辩护中的自然观念来分析《世界人权宣言》中的“自然人性”。他认为对人权普遍性的辩护难以完全脱离关于“自然”的理解。西方国家人权观的基础是基督教文化与启蒙哲学,前者体现于西方人权观对“上帝”概念的保留和对普遍主义的承诺上,后者则体现于西方人权观对启蒙哲学中某些“形而上学”要素的依赖上,它们显著的形而上学属性使其事实上是“反自然的”,进而也难以成为普遍人权辩护的基础。《宣言》的起草过程是抵制西方人权“种族中心主义”、为世界范围内的人权寻求共识基础的过程。而这个共识基础是超越不同文化的“重叠共识”,即不同宗教、不同哲学、不同政治观念均可接受的“自然人性”。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狄磊发言)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狄磊在研讨中梳理了除张彭春先生以外的其他中国代表——夏晋麟、罗忠恕、吴经熊等人在《宣言》起草历程中的发言、活动与思想,以此建构中国对国际人权体系的应有贡献。他认为,中国起草者的发言、活动和思想几乎覆盖了起草工作的每一个可能的方面,这一集体贡献是中国和中华文明在战后参与国际人权事业的重要证据,也力证以《宣言》为基石的国际人权标准并不完全是“西方的”,而是“世界的”,因而也是中国的,是属于每一个人的。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南开大学法学院唐颖侠副教授主持研讨会第四单元)
(张伯苓研究会副理事长张重宪先生发言)
张伯苓研究会副理事长张重宪先生就张彭春人权思想与教育思想做了分析和阐述,他认为张彭春先生教育思想与人权思想的一个关键交叉点,即从广义角度,人的权利意识中不能没有教育,其恰恰来自教育;从狭义角度,教育也必须最大限度地体现人的权利,教育是人的首要的基本权利。张彭春先生提出的“教育自己”正是人的个性在教育中的充分体现,也是人的权利在教育中的充分体现;以及其在《宣言》起草委员会发言中强调的“应强调人权的人的方面”,并“作为人的人性化的基础和方案”的思想;与最终在《宣言》中表述的“教育的目的在于充分发展人的个性”的思想一脉相承。
(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秦姚发言)
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刘秦姚说,张彭春人权思想把人的尊严作为人权的基础,并将其融入《宣言》之中,成为一种普适的价值理念。梳理人权发展的历史,人对于自身尊严的“发现”成为人权的渊源,对不同类型规范中高密度的“尊严”进行教义学阐释可获得其在价值秩序中的地位,且其内蕴着义务本位的法权结构,使得尊严能够成为人权的基础。而实质价值认同与多元主义哲学的人权主张,本质即尊严能够在人格的包容与普适上合理地嵌入人权的深层结构并获得广泛肯认,成为张彭春人权观的形式基础构件;张彭春从人之理性与良心对人的尊严来源进行了归纳,两者构成尊严的驱动核心,同时张彭春兼收并蓄地将人文主义以来的自由、平等、博爱与中国传统哲学思想进行要素整合,契合马克思关于人的尊严中人的解放、人的需求和人的发展三个最基本面向的判断,该来源与要素成为张彭春人权观的内容基础构件。以尊严为线,“形式+内容”的组合逻辑符合人权发展的法治语境。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费萼丽发言)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博士研究生费萼丽就张彭春的话剧人生及其对女性权益发展的关注进行了发言。她提出,作为话剧家和文学家的张彭春先生在话剧领域首次启用女生饰演剧中女性,其对女性的关注和褒扬不仅体现在话剧领域,更体现在他在人权条约的起草方面,比如张先生曾提出:人权的强调重点应该放在人的方面,“所有人均为兄弟”,多次提及“良心”“尊严”。费萼丽女士解释认为,“人权”不仅是关于男性的权利,同样包含了女性在内的所有人的权利。人类整体,并非一个抽象概念,而是由多民族多文化多性别等组成的多元化共同体;不只是男性,而是包括女性在内的所有人都被赋予理性和良心,作为一个家庭的成员,他们是自由的并拥有平等的尊严和权利。正因为如此,《世界人权宣言》开篇即为:“人人生而自由,在尊严和权利上一律平等。他们富有理性和良心,并应以兄弟关系的精神相对待”。
(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林佳琳发言)
天津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林佳琳在发言中指出,张彭春明确人人享有良好社会和国际秩序的权利,该权利实现首先需要确认国家的义务,其次是个人的义务。而国家对人权实现之义务承担的合理性、承担的机制设计、承担的救济径路都能够在宪法权利的线索下获得有效证成。在合理性方面,“人”之核心要素是现代政治国家中制宪者审视“国家-公民”关系的基础,基于宪法关系的平衡维系,国家义务的设定也就有其必要性。在权利设计方面,张彭春认同国家应当积极主动实现人权,同时看到了消极权利对人权的底线保障功能。人权实现之积极权利和消极权利的形式确认,对国家之于人权的义务承担形成了两种较为弹性的双线模式。在辅助救济方面,社会结构功能分化的历史趋向,使张认识到国家义务之于人权保障的固有缺陷,促进其对人之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在人权内容中进行必要扩充的主张。而社会权利伴随着“公民-社会-国家”的结构改变,需要社会义务的辅助融入达致人权的实现。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教授发言)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常健教授最后进行了会议总结发言,他论述了开展张彭春人权思想研究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他表示,面对世界人权发展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现行全球人权治理却日益显现出排斥对抗的趋势,亟需建立以“团结合作”为特征的全球人权治理新范式。张彭春在《世界人权宣言》起草过程中提出的许多重要主张,体现了“团结合作”全球人权治理要求,与当今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不谋而合,对全球人权治理的变革有着重要的启发意义。研究张彭春先生在联合国人权机构中提出的人权思想,不仅具有深刻的学术价值,而且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他指出,这次研讨会首次以张彭春人权思想为主题,每位代表的发言内容具体,论述有据,提出不少值得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并展开了不同观点之间的争论。此次研讨会深化了对张彭春人权思想的理解,对张彭春在起草《世界人权宣言》中所作出的贡献作出了更为客观的分析和评价,为今后进一步展开更深入的研究开辟了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