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提出的来华留学工作12字指导方针“扩大规模,提高层次,规范管理”的精神,为了鼓励我校留学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南开大学特设立“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以下简称“优秀奖”)。具体条例如下:
一、评审对象
硕士、博士留学生 ( 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年 )
本科留学生 (毕业生最后一年)
二、评审条件
1、申请参加评审的留学生必须是正常在校学习的留学生,休学或曾经休学者不在评审范围内(韩国服兵役休学的留学生学习优秀者可参加评审,但需提供服兵役证明);
2、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注册、交纳学费,学习努力,成绩优秀者;
3、本科生:自第二学年起,所有必修课考试一次通过,且成绩优秀,所有选修课成绩必须及格;
4、研究生:课程考试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思想,申请博士一等奖者必须有论文发表在本专业的正式出版物上;
5、申请者不能有类似签证过期等问题的记录。
三、设奖名额和奖学金金额 (设奖名额根据在校生的人数可增减)
1、博士生学习优秀奖
一等奖: 人民币6000元 2人
二等奖: 人民币5000元 2人
2、硕士生学习优秀奖 人民币4000元 4人
3、本科生学习优秀奖 人民币3000元 10人
享受各类奖学金的留学生可参加此评审,但不占此名额,只发荣誉证书,不发奖金。
四、评选办法
所在院系推荐,由国际学术交流处、研究生院和教务处组成学习优秀奖评审小组进行评定,报主管校长审批。
五、具体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将评审材料于10月28日之前交至政府学院203办公室。
六、院系递交的评审材料包括:
1、留学生学习优秀奖评审表1份(见附件)
2、留学生学习成绩单(教科办提供)
3、院系导师推荐信两封(本科生可由任课老师写推荐信)
4、发表过的论文(仅限硕士或博士)
七、优秀奖学金来源:
由校财务处根据评审名额和金额拨款。
附件:南开大学留学生学习优秀奖学金评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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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21日